2018-07-04 09:09:35
本報記者楊娟
“一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我就馬上趕過來投保了。”6月11日,湖南省瀏陽市普跡鎮(zhèn)新街社區(qū)大王壩村的制種大戶張湘安告訴記者,他準備為今年制種的900畝早稻全部買上保險。
回想起去年這個時候,正是張湘安最為煎熬的一段日子。當時正值雜交稻制種孕穗之際,由于遭遇連日暴雨,近2000畝制種基地受到嚴重洪澇災害,導致張湘安直接損失300萬元。“制種20多年,一次洪災便讓我回到了‘解放前’。”張湘安感嘆,為了規(guī)避風險,他今年將制種面積壓縮了一半,且第一時間為所有的基地購買了制種保險。
湖南省農委種子管理處處長許靖波告訴記者,雜交稻制種一直是湖南農業(yè)的一大優(yōu)勢產業(yè),常年制種面積約35-38萬畝,占全國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時,雜交稻制種也是一種風險極大的產業(yè),一旦受到天災,就會給制種農戶和企業(yè)帶來毀滅性打擊。因此,雜交稻制種保險對于湖南來說意義十分重大。
兩頭不討好,數(shù)次試點中斷
“相對于水稻種植,雜交稻制種生產如同‘腳踩鋼絲’,每一步都有風險。”在制種行業(yè)工作了30多年的湖南優(yōu)至種業(yè)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壽云舉例說,制種過程中有時會因為父母本花期不遇造成減產,有時會因抽穗揚花期的氣候異常導致結實率不高。產量風險之外,還有質量風險。比如,兩系制種中幼穗分化育性敏感期遇到連續(xù)異常低溫,會導致木本自交結實而造成種子嚴重不純;種子成熟期如果遇到陰雨天氣容易造成穗上發(fā)芽。
其實,早在上世紀80年代時,雜交稻制種保險就已經在湖南零星出現(xiàn),但作為純粹的商業(yè)保險,沒有財政補貼,制種企業(yè)和農戶有意愿購買卻無力承擔高額保費,保險公司也因風險太大而不愿承保。
中斷數(shù)年后,由于農戶有需求,保險公司有市場,湖南部分地區(qū)又在制種保險方面開始了一些探索。人保財險郴州分公司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別在永興和汝城兩縣共承擔了8210畝保險,保費89萬元,賠款94萬元,賠付率105.6%,虧損嚴重,1999年不得已停辦。
2004年和2005年,耒陽市保險公司與湖南隆平高科耒陽分公司簽訂2.2萬畝制種產值保險協(xié)議,保額分別為每畝470元、700元,保費分別為每畝13元、19元,由于天氣沒有出現(xiàn)異常,兩年保險都獲得成功。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風順。2006年因“7.15”碧利斯臺風影響造成制種田嚴重減產,部分失收,耒陽保險公司賠償700萬元。2007年,因遭遇干旱天氣,導致部分遲熟組合減產,保險公司賠保近100萬元,因屬政策性保險,賠償金由財政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最終,試點再次中斷。
“一邊是農民覺得買保險不劃算,心存災害不會發(fā)生的僥幸心理,一邊是保險公司在推廣時有顧忌,擔心虧損。所以,制種保險落得兩頭不討好,探索性的試點總是一波三折。”許靖波坦言。
甲乙雙方,利益平衡點怎么找?
小小一粒種子,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大力推動雜交水稻制種,2016年起,湖南省財政廳下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xié)同推進”的原則開展雜交水稻制種保險,將全省雜交稻制種生產基地縣(市、區(qū))全部納入試點范圍。
試點方案明確,農戶承擔的保費比例原則上不少于50%。縣級財政給予補貼(不低于5%)的基礎上,省級財政補貼30%。保額為每畝1500元,費率7%,即每畝保費105元。
盡管全省雜交稻制種生產基地納入試點范圍,但這兩年湖南實際承保面積約占制種面積的60-65%左右。記者了解到,大多數(shù)制種農戶和種企都認為有保險是好事,但在購買時,基于對制種地塊和品種風險的了解和預判,農戶和企業(yè)會選擇性地購買保險,即易受災的地塊和品種購買,反之不買。
“瀏陽市財政補貼10%,加上省級補貼30%,我自己出63元/畝。”張湘安告訴記者,2016年,他的2000畝制種基地中的1800畝基地購買了保險。當年受災后,張湘安獲賠82萬元,基本確保了來年再生產。然而,2017年,當張湘安把投保計劃報上去后,還沒等到受理通過,就受了重災,一舉虧損了300萬元。
“保險的本質是拿大家的錢,為小范圍的風險埋單,如果普遍存在選擇性購買的情況,風險必然轉嫁給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一味虧損,保險就將難以為繼。”許靖波說,如果制種保險能夠廣覆蓋,確保大災之年保險公司不出現(xiàn)大虧損,平常之年能盈利,通過多年運營達到平衡且略有盈利。
那么,湖南承擔制種保險的公司近兩年運營情況如何?記者從中國人保財險湖南省分公司了解到,在不包含成本的情況下,2016年制種保險賠付率達到135%,2017年賠付率達到128%。
如何從“兩頭不討好”到雙方都受益?“‘知己知彼,互利雙贏。’”湖南袁氏種業(yè)高科技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劉國湘說,種企、農戶代表與保險公司應保持多溝通,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種業(yè)保險技術條款,提高種業(yè)保險理賠的可操作性,讓甲乙雙方利益盡可能得到平衡。
“什么情況下定為自然災害這一點至關重要。”劉國湘認為,有的品種很好制種,即使遇到災害畝產也能達到300公斤,但如果沒有遇到極端氣象,畝產則可以達到400-500公斤。而有的品種本身產量就低,即使沒有異常天氣,畝產也難達到200公斤。而保險公司往往傾向于根據(jù)產量定損失,這就可能導致該賠的沒獲賠,不該賠的卻獲賠。所以,在勘察定損的時候,不能只看產量,還要結合關鍵時期的氣象條件是否異常來確定賠不賠、賠多少。
中國人保財險湖南省分公司農業(yè)保險部總經理陳敏坦言,雜交稻制種投入高、風險大,是一項專業(yè)性強、技術要求很高的行業(yè),而保險公司的理賠查勘定損人員精通制種技術有限,導致有時對保險責任的認定不夠精準。陳敏認為,為了能更好地服務制農戶和企業(yè),一方面保險從業(yè)人員需要提高農業(yè)尤其是制種方面的專業(yè)知識,打造一支專業(yè)化的隊伍;另一方面,涉及技術層面的案件,需要基層種子站、農技站的工作人員協(xié)助查勘定損,盡可能做到明確保險責任,予以精準賠償。
盼政策更給力,制種更安心
“做農業(yè)保險,必須要帶著感情和責任。”陳敏說,開展試點以來,盡管公司在雜交稻制種保險這塊業(yè)務一直處于虧損狀態(tài),但為了國家種業(yè)安全、糧食安全,必須想著法子做好。
陳敏介紹,人保財險公司目前通過購買外部再保險和安排內部分保機制兩種方式來平衡制種保險的風險。前者是與再保險公司合作,后者則是人保財險公司系統(tǒng)內部的平衡。例如,對一個省而言,通過不同險種之間的盈虧狀況來轉移和分解風險,對全國來說,中國人保財險系統(tǒng)內部形成一套省與省之間的風險分攤機制,用以維持制種大省制種保險的可持續(xù)運轉。
“‘廣覆蓋、低保障、低費率’是制種保險的一個基本原則。目前制約制種保險‘廣覆蓋’的最大因素是制種農戶繳費過高。如果能將制種保險納入國家財政保費補貼范疇,切實降低農戶自繳保費比例,農戶只需交10%-20%左右,制種農戶主動投保的積極性就會大大提高。”陳敏說。
許靖波認為,讓制種保險真正為農戶撐起“保護傘”,同時確保保險公司能略有盈利,需要國家站在支持民族種業(yè)、保障農民收益的角度,將種業(yè)保險明確為政策性保險,保費采取財政補貼、制種企業(yè)分擔的方式,盡量減少農戶的保費。如,從國家層面啟動制種保險補貼,由國家補貼50%左右,省級財政補貼30%左右,縣級財政補貼5%左右,其他的由種子企業(yè)和農戶承擔,其中對于特別容易發(fā)生災害的地區(qū)和貧困地區(qū)可考慮由縣級財政兜底。同時,要確保保險金額,以保證制種成本的收回為最低保障,防止種子企業(yè)和制種農戶血本無歸,調動和保障企業(yè)和農戶的制種積極性。
實習編輯:于婷婷